【通知】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作者:MAP中心浏览次数:2450

 

        教务部通知:https://jwb.bnu.edu.cn/pygc/xygl/pypj/2d436457cdad470b8970b116f0dd48e9.htm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暂行办法》(师教培养[2021]75号)的规定,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种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包括在读和已经毕业不超过两年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本校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暂行办法》(见附件1)中“评选条件”的规定,且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优秀成果,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正式取得优秀学术创新成果,成果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正式见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译著、古籍整理、调研或咨询报告、案例分析、实践或艺术作品、社会服务等。
三、申报程序
1.培养单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评选细则。
2.本单位自主设置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各自的数量,组织研究生申报。
3.本单位组建评审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在单位内公示5日无异议的,经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于11月17日前将获奖人及其代表性成果备案表报教务部。
4.各单位在一等奖获奖人中,按限额推荐学生参评“研究生学术创新特等奖”,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部,并附电子版支撑材料。
5.教务部聘请专家组成“研究生学术创新特等奖评审组”,评审出不超过50个拟获奖人,在教务部网站公示5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经复核不影响获奖的名单,报教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正式公布,成为当年度“研究生学术创新特等奖”获得者。经推荐未获评特等奖者,仍为当年度一等奖获奖人。
四、特别提醒
1.不在申报对象范围内的研究生请勿申报。
2.曾获得过“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或本奖项的成果、不在奖励时限内的成果请勿填入此次的申报材料。
3.在同一个学段内(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每名研究生只能获得一次特等奖。
五、申报材料提交
(一)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zhaozhangpeng@bnu.edu.cn)
1. 申报表(见附件1)(学生本人和导师须签字);
2. 成果证明复印件(论文首页、著作版权页、专利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需将成果署名人、署名单位做出标记);
3.代表性成果备案表(见附件2)
4.其他成果相关信息材料(对所申报项目有充分证明力的各种相关材料均可,学部将根据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三)学部将成立学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认定,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和等级。
   联系电话:张老师 58805260;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报表.docx

附件2:代表性成果备案表.xls



心理学部MAP中心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