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复试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0日8:30-9:00
报到地点:教九302
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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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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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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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07教育与学校心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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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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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九楼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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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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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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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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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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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准备
1.已参加之前复试的考生不需要缴纳费用。未参加之前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30日12点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调剂复试者,已缴纳的调剂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已参加之前复试的考生须提交:
(1)本人签字的《调剂复试申请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签字的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含学习和工作背景、与所申请专业方向相关的工作经历(含实习经历)、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等内容。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是由他人协助完成,将对面试结果产生影响。
未参加之前复试的考生除了以上材料,还须提交:
(1)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2)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调剂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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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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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4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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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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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7教育与学校心理(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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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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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调剂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调剂复试要求
调剂复试包含笔试(200分)及面试(300分,其中含英语听说5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评,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能力、专业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能力。
调剂复试满分值为500分,30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调剂复试成绩不及格为调剂复试不合格。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分方向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