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13:00-16:30
报到地点:教二301(临床与咨询心理方向(北京校区+珠海校区)、教育与学校心理方向),教二312(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用户体验(UX)方向、心理与行为大数据方向、品牌、广告与消费心理方向)
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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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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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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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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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晚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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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八楼、教九楼、科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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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与咨询心理方向
(02北京校区+05珠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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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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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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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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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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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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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教育与学校心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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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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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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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用户体验(UX)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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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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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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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品牌、广告与消费心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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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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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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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心理与行为大数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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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全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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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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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1日24点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本人签字的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含学习和工作背景、与所申请专业方向相关的工作经历(含实习经历)、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等内容。应由申请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是由他人协助完成,将对面试结果产生影响。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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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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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1用户体验(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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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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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2临床与咨询心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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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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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3品牌、广告与消费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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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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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4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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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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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5临床与咨询心理(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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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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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6心理与行为大数据(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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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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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400应用心理-07教育与学校心理(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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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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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包含笔试(200分)及面试(300分,其中含英语听说5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评,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能力、专业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能力。
复试满分值为500分,30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