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启动2021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2021级在读在籍研究生。定向生、非定向生均可参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各方向名额分配如下:
方向
|
参评基数
(人)
|
特等
(人)
|
一等(40%)(人)
|
二等(45%)
(人)
|
三等(13%)(人)
|
UX
|
69
|
1
|
28
|
31
|
9
|
咨询
(北京-周末)
|
57
|
1
|
23
|
26
|
7
|
咨询
(北京-平时)
|
63
|
1
|
25
|
28
|
8
|
BAC
|
55
|
1
|
22
|
25
|
7
|
MHR
|
34
|
1
|
14
|
15
|
4
|
咨询
(珠海)
|
57
|
1
|
23
|
26
|
7
|
PBD
|
43
|
1
|
17
|
19
|
6
|
总计
|
376
|
7
|
152
|
170
|
48
|
具体评奖细则详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每个方向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名可自荐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方式视材料情况而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体评奖要求详见附件2:《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二、工作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方向内评选
建议流程如下:
1、班级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选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评选小组中必须有学生代表(3-5人),可依情况邀请方向内其他老师参加。
2、个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成绩单(前主楼二楼研究生院门口打印机可打印)和电子版奖学金成绩计算表。
3、评选小组对个人申请表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对,依据评选办法,并在班内公平公正地评选,将名单在班内公示至少3天,公示期截至时间(即最后一天)须早于把结果提交至学部的时间,样例见附件3。
4、根据公示结果,评选小组填写学生个人申请表上的“排序、所获等级和班主任意见”。
5、整理资料进行提交(北京校区交至后主楼1428办公室张老师;珠海校区交至弘文楼C203仇老师)。
(二)优秀学生干部MAP中心评选
1、学生将个人申请表的纸质版按照要求提交给班长。班长对其汇总整理后进行提交。
2、两个校区分别成立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小组各自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奖学金资料提交
1. 各班提交时间:
北京校区11月22日(星期二)16:00前;珠海校区11月15日(星期二)16:00前
2. 提交材料:
(1)学业奖学金:
①纸质版-班级为单位,学生个人的申请表(见附件4,学生填写到导师评价,班级填写到班主任意见,并附上班级小组的评审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②电子版-班级为单位以“【方向】学业奖学金成绩”命名压缩包,内含所有申请学生个人以“学号-姓名”命名的学业奖学金成绩计算电子版,见附件4-A;
③电子版-班级为单位,以“【方向】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命名的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5。
(2)优秀学生干部:
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个人的申请表及相应材料(见附件6,学生填写到申请者签名);各班汇总后,与学业奖学金材料一并提交。
3. 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照奖项分类整理,请班长交至所在校区负责老师处——北京校区交至后主楼1428办公室张老师/珠海校区交至弘文楼C203仇老师(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资料确认无误后,班长打包发送至mapstudent@163.com(北京校区)/504592075@qq.com(珠海校区),并抄送班主任。
4. 重要说明:
1、所有个人申请表中的“评审委员会意见”和“评审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2、请同学们开通并绑定中国银行卡(操作方式见附件),奖学金会打到与学生卡绑定的银行卡里。如因个人未开卡而不能收到奖学金,责任自负。
3、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奖、实践应用竞赛奖、公开发表成果奖、方向特色实践奖等奖学金将在研二下学期评选,同学们可进一步积累成果。
4、请务必遵守材料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联系和咨询
张老师(北京校区) 010-58805260
仇老师(珠海校区) 0756-3621513
如有问题,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咨询,感谢各位支持!
附件包(点击下载).zip
心理学部MAP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