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心理学部2021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作者:MAP中心浏览次数:3167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启动2021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2021级在读在籍研究生。定向生、非定向生均可参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各方向名额分配如下:

方向

参评基数

(人)

特等

(人)

一等(40%)(人)

二等(45%

(人)

三等(13%)(人)

UX

69

1

28

31

9

咨询

(北京-周末)

57

1

23

26

7

咨询

(北京-平时)

63

1

25

28

8

BAC

55

1

22

25

7

MHR

34

1

14

15

4

咨询

(珠海)

57

1

23

26

7

PBD

43

1

17

19

6

总计

376

7

152

170

48

具体评奖细则详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每个方向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名可自荐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方式视材料情况而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体评奖要求详见附件2:《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二、工作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方向内评选

建议流程如下:

1、班级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选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评选小组中必须有学生代表(3-5人),可依情况邀请方向内其他老师参加。

2、个人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成绩单(前主楼二楼研究生院门口打印机可打印)和电子版奖学金成绩计算表。

3、评选小组对个人申请表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对,依据评选办法,并在班内公平公正地评选,将名单在班内公示至少3天,公示期截至时间(即最后一天)须早于把结果提交至学部的时间,样例见附件3

4、根据公示结果,评选小组填写学生个人申请表上的排序、所获等级和班主任意见

5、整理资料进行提交(北京校区交至后主楼1428办公室张老师;珠海校区交至弘文楼C203仇老师)。

(二)优秀学生干部MAP中心评选

1、学生将个人申请表的纸质版按照要求提交给班长。班长对其汇总整理后进行提交。

2、两个校区分别成立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小组各自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奖学金资料提交

1. 各班提交时间:

北京校区1122日(星期二)16:00前;珠海校区1115日(星期二)16:00

2. 提交材料:

1)学业奖学金

①纸质版-班级为单位,学生个人的申请表(见附件4,学生填写到导师评价,班级填写到班主任意见,并附上班级小组的评审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②电子版-班级为单位以“【方向】学业奖学金成绩”命名压缩包,内含所有申请学生个人以“学号-姓名”命名的学业奖学金成绩计算电子版,见附件4-A

③电子版-班级为单位,以【方向】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命名的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5

2)优秀学生干部:

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个人的申请表及相应材料(见附件6,学生填写到申请者签名);各班汇总后,与学业奖学金材料一并提交。

3. 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照奖项分类整理,请班长交至所在校区负责老师处——北京校区交至后主楼1428办公室张老师/珠海校区交至弘文楼C203仇老师(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资料确认无误后,班长打包发送至mapstudent@163.com(北京校区)/504592075@qq.com(珠海校区),并抄送班主任。

4. 重要说明:

1、所有个人申请表中的评审委员会意见评审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2、请同学们开通并绑定中国银行卡(操作方式见附件),奖学金会打到与学生卡绑定的银行卡里。如因个人未开卡而不能收到奖学金,责任自负。

3、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奖、实践应用竞赛奖、公开发表成果奖、方向特色实践奖等奖学金将在研二下学期评选,同学们可进一步积累成果。

4、请务必遵守材料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联系和咨询

张老师(北京校区) 010-58805260

仇老师(珠海校区) 0756-3621513

如有问题,建议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咨询,感谢各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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