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MAP疫情专项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作者:MAP中心浏览次数:1674


       为推动知识学习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践支持,学部特设立2022MAP疫情专项实践项目基金,支持MAP学生开展项目制实践,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次项目主要面向2021MAP学生,同时鼓励跨方向、跨年级组队,2022MAP新生、延期MAP学生,学部在读学硕、本科生也可参与组队,但21MAP学生比例不能少于50%,且组长须为21MAP学生。

2.学生自由组队申报,每个项目设组长1人,组员2-5人,小组需自行联系并确定1位心理学部指导教师。

3.每人原则上只限参与一个队伍,申报一个项目(包括组长和组员)。

4.本项目参与时间可计入项目制实习小时数。

二、项目资助标准

1.立项支持:项目通过立项评审后即提供启动经费3000元,由项目组长分配。

2.成果评奖:为鼓励产出高质量、应用性原创成果,本次专项项目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项,奖金总额50万元。具体如下:

特等奖  2个,奖金5万元,

一等奖  10个,奖金2万元,

二等奖  20个,奖金1万元。

(备注:成立专项奖学金评审组评选优秀应用成果,允许奖项空缺。若项目成果获得以上奖项,该项目不再参与MAP项目实践相关奖学金评选)

3.教师指导费用:学部为每个项目提供指导费1000元,并设立特等奖指导教师奖金1万元(一、二等奖不设指导教师奖励)。

三、选题要求和项目成果参考

1.项目主题原则上围绕疫情之下的心理健康或心理学应用开展,体现MAP培养特色。优先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心理学应用联系紧密、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及体现不同方向交叉融合的项目。

2.预期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①创新创业成果;②竞赛获奖;③公开发表成果:参编心理学译著/丛书/教材,公开发表的心理学学术论文、国际会议的收录论文;④实践类成果:管理咨询案例、研究报告、专利、版权课程、培训/教学/心理咨询面谈技能展示、项目设计、国际交流合作成果等。

   四、项目时间安排

2022年624日前:学生完成组队,提交立项申请表;

2022年6月底: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2022年7月初:公布立项名单;

2022年11月中下旬:完成项目,提交结项材料与项目成果;

2022年12月: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成果评奖(评奖具体安排请见后续通知)。

五、申报办法

申请者完成组队后,须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2624日(星期五)前由组长将电子版发送至CN079@b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MAP2022年专项实践项目+项目主题方向+组长姓名”。


联 系 人:成老师

办公电话:010-58808272

组长可扫描右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咨询



本项目解释权归MAP中心所有。

心理学部MAP中心

2022年610



附件: 【模板】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2年MAP疫情专项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