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延期研究生学位与学籍管理的若干意见》(师校发[2016]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流程细则。本细则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2016级以前学生参照执行。MAP学生学制为两年,凡因客观(特殊)原因无法在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与论文答辩、预计在申请延期期间能完成课程学习与论文答辩的学生可申请延期,延期一般以学期为单位。
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7:00。
申请条件:按时提交填写齐全、自己与导师签字的延期申请。
申请对象:2017级的学生为首次申请延期的学生,2016级及以前的学生为再次申请延期的学生,首次与再次申请延期的流程略有不同,主要区别是首次申请延期的学生需要提交《MAP学生首次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与《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而再次申请延期的学生需要提交的是《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MAP学生再次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参加延期的现场评议。
一、首次申请延期
MAP学生正常学制为两年,首次申请延期应于2019年5月31日17:00前办理完成以下手续。具体如下:
1.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在研究生学籍-延期申请栏填写、提交并打印《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MAP学生首次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并另附申请说明材料,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学生本人在正常学制期间的学习进度(包括课程、实习、论文的进展情况与效果)、未能正常毕业的原因(附佐证材料)、申请延期期间的学习计划与进度安排(请根据下学期的学位工作安排制作切实可行学习计划并在提交至MAP前与导师沟通下学期的学习计划)、拟参加答辩时间、已撰写的毕业论文全文。
3.上述材料经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系统下载打印的《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财经处审核并盖章后,于2019年5月31日17:00前提交MAP中心初审。
注:2019年春季学期申请延期的学生请5月31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MAP中心陈潇琳老师,咨询电话:58804140。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延期申请。
4.MAP中心转交学部审核,学部审核周期约为两周。
5.通过学部审核后,MAP中心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审批,是否获批以研究院综合处意见为准。
二、再次申请延期
学生在申请的第一个延期学期内仍未完成学习,需于第一个延期学期结束前(本学期于2019年5月31日17:00前)办理并完成第二次申请。
1.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在研究生学籍-延期申请栏填写、提交并打印《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MAP学生再次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并另附申请说明材料,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学生本人在延期期间的学习进度(如课程、实习、论文的进展情况与效果)、获批延期期间未能正常毕业的原因(附佐证材料)、申请再次延期期间的学习计划与进度安排(根据下学期学位工作安排制定的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即预计在什么时间完成什么学位工作进展,自己与导师签字)、拟参加答辩时间、标明延期期间写作进展的毕业论文全文。
3.上述材料经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系统下载打印的《北师大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财经处审核并盖章后,于2019年5月31日前提交MAP中心初审。
注:2019年春季学期申请延期的学生请5月31日17: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MAP中心陈潇琳老师,咨询电话:58804140。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延期申请。
4.参加现场评议(现场评议包含资料核查、现场陈述与答辩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陈述与答辩内容围绕申请材料中的各项内容展开。不参加现场评议,视为自动放弃延期申请。
注:2019年春季学期再次申请延期学生现场评议拟于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通过现场评议后,MAP中心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审批,是否获批以研究院综合处意见为准。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点:仍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但超过学制年限未完成学业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获准延期,或虽获准延期,但延期期满仍未完成学业的,经学校批准,给予退学处理。
下学期大致的学位工作安排见下表,具体时间与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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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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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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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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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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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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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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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完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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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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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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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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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10月19日前未在网上提交学位信息的,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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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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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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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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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11月5日前提交检测论文,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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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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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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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学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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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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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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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查或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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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提交相应材料、导师不同意参加数据审查或预答辩,及数据审查或预答辩不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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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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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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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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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提交送审审批表,未上传论文,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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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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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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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答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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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完整提交答辩材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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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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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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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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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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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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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3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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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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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审议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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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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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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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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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位环节后期的时间紧张,请同学们在各种等待的间隙中抓紧时间修改论文(格式规范、文字表达、逻辑结构等方面可以精益求精),切莫提交了论文之后就放任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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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MAP教育中心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