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师大心理学部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学位论文二次开题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作者:MAP中心浏览次数:6145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管理工作细则(自2015级开始实施)》相关规定,结合MAP项目实际情况,经上报校教务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备案,现将MAP二次开题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1.参加首次开题未通过的MAP学生,经修改论文,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能于正常学制内参加学位申请的,经由导师审核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二次开题。未正常参加首次开题的同学,不能直接申请参加二次开题,需延期一学期参加首次开题。
2.二次开题定于12月上旬进行,由MAP教育中心按匿名、导师回避的原则集中组织。
3.二次开题答辩结果分为四种:“通过”,“通过,需做适当调整,建议正常参加学位申请”、“需做较大调整,建议延期参加学位申请”、“不通过”。
4.二次开题不通过学生,参照学校文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管理工作细则(自2015级开始实施)》中“二次开题不通过,应予退学”等相关规定和流程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必要时由MAP中心提请MAP评审组修订。
北师大心理学部MAP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1日